不是个例!米特里策染红后踹翻赞助商水桶 过往类似案例均遭足协处罚
2026-04-06 18:00北京时间4月6日,中超第4轮,浙江队主场0-1不敌重庆铜梁龙的比赛中,米特里策的连续失控举动成为舆论焦点——不仅两次拉拽李镇全头发被红牌罚下,离场过程中还情绪爆发,连续踢翻并破坏场边赞助商水桶,场面一度失控。
从过往案例来看,此类“非体育行为+破坏设施”的组合,往往难以仅以一张红牌收场。
过往类似案例回顾
1. 徐新(上海海港)
2022赛季中超首轮,徐新因严重犯规染红,离场时脚踢球员通道玻璃门,最终被追加停赛1场、罚款1万元。
2. 马尔康(武汉三镇)
2022年对阵成都蓉城比赛中,马尔康情绪失控踢坏入场拱门,同样被处以停赛1场、罚款1万元。
3. 岳鑫(浙江队)
2024年对阵上海申花时,岳鑫在哨响后怒踢广告牌,两黄变一红被罚下,随后被俱乐部内部追加罚款3万元并通报批评。
4. 杜晨(南通支云官员)
2025年中甲比赛中,杜晨将替补席附近塑料凳砸向广告板,被处以禁止入场3场、罚款3万元的处罚。
从制度层面来看,类似行为通常依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(现对应《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》)中的“未列明行为”条款处理。该条款明确:
对未明确列出的违规行为,纪律委员会可参照类似情形裁量处罚;
可根据行为性质、情节及影响后果,酌情追加处罚;
此外,在商业层面,《中超联赛商务管理规定》也对破坏赛场广告及设施有明确约束:
若出现损坏、遮挡或影响赞助商权益的情况,俱乐部可能被追责,甚至面临经济处罚(单项最高可达20万元级别)。
米特里策面临的潜在后果
结合本场事件性质,米特里策可能面临多重处罚叠加:
红牌自动停赛(基础处罚)
纪律委员会追加停赛与罚款(暴力/非体育行为)
俱乐部层面内部处罚
如涉及商业设施损坏,俱乐部或承担额外责任
从“揪发染红”到“踢桶泄愤”,米特里策的行为已经超出普通比赛犯规范畴。结合中超过往判例与现行规则,这起事件大概率不会止于赛场判罚,后续追加处罚几乎不可避免。
对于任何职业联赛而言,情绪管理始终是底线问题——一旦越界,代价往往远不止一场比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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